首页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七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 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演播厅外从事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件的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