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 第三章 演出管理 第十八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演出管理 第十八条 经批准到艺术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外国或者港澳台艺术人员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