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2年) 第六章 罚则 第五十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2年) 第五十条 第六章 罚则 第五十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未经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擅自发布演出广告,以及其他违反广告管理法规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及有关广告管理法规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