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2021年) 第五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四节 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第八十一条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2021年) 第八十一条 第五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四节 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第八十一条 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数据汇总时间以首次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日期为起点计,也可以该药物全球首个获得上市批准日期(即国际诞生日)为起点计。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数据覆盖期应当保持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八十条 目录 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