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 第五章 研究者的职责 第二十四条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研究者的职责 第二十四条 研究者应向受试者说明经伦理委员会同意的有关试验的详细情况,并取得知情同意书。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