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 第四章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 第四章 第四章 试验方案 第十六条 临床试验开始前应制定试验方案,该方案应由研究者与申办者共同商定并签字,报伦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第十七条 临床试验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十八条 临床试验中,若确有需要,可以按规定程序对试验方案作修正。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