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2003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