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八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八条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品等国家规定有专用标识的,其说明书和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 国家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