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2000年) 第二章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的质量管理 第三节 设施与设备 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2000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的质量管理 第三节 设施与设备 第十七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经营规模设置相应的仓库,其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大型企业不应低于150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应低于100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应低于500平方米。 第三节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