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四节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第三十二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四节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第三十二条 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应当按照文件管理操作规程进行,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