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 第七十五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 第七十五条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 第七十五条 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应当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志,通知验收。冷藏、冷冻药品应当在冷库内待验。 第七十四条 目录 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