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二节 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二节 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得由其他部门及人员履行。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