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第五节 采购与验收 第一百五十七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 第一百五十七条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第五节 采购与验收 第一百五十七条 企业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验收,并按照本规范第八十条规定做好验收记录。 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 第一百五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