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年)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二节 人员与培训 第十二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二节 人员与培训 第十二条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坚持原则、有实践经验,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