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教学科研单位,应当配备保障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设施,建立层层落实责任制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