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2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2年) 第六十一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反本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 第七章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