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3年)
  3. 第三章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3年) 第三章

第三章 立案

第十三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列涉案举报线索及交办、报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本案承办人: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三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