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第二节 生产区 第四十九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第二节 生产区 第四十九条 洁净区的内表面(墙壁、地面、天棚)应当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避免积尘,便于有效清洁,必要时应当进行消毒。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