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第一节 原则 第四十二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第一节 原则 第四十二条 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