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十三章 自检 第一节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一节 第十三章 自检 第一节 原则 第三百零六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企业进行自检,监控本规范的实施情况,评估企业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并提出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十三章 目录 第三百零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