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第七节 供应商的评估和批准 第二百五十八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二百五十八条 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第七节 供应商的评估和批准 第二百五十八条 现场质量审计应当核实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的真实性,核实是否具备检验条件。应当对其人员机构、厂房设施和设备、物料管理、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设备、仪器、文件管理等进行检查,以全面评估其质量保证系统。现场质量审计应当有报告。 第二百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二百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