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九章 生产管理 第四节 包装操作 第二百一十三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二百一十三条 第九章 生产管理 第四节 包装操作 第二百一十三条 包装期间,产品的中间控制检查应当至少包括下述内容: 包装外观; 包装是否完整; 产品和包装材料是否正确; 打印信息是否正确; 在线监控装置的功能是否正常。 样品从包装生产线取走后不应当再返还,以防止产品混淆或污染。 第二百一十二条 目录 第二百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