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3. 第九章 生产管理
  4. 第三节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三节

第九章 生产管理

第三节 生产操作

第一百九十九条 生产开始前应当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和工作场所没有上批遗留的产品、文件或与本批产品生产无关的物料,设备处于已清洁及待用状态。检查结果应当有记录。 第二百条 应当进行中间控制和必要的环境监测,并予以记录。 第二百零一条 每批药品的每一生产阶段完成后必须由生产操作人员清场,并填写清场记录。清场记录内容包括:操作间编号、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工序、清场日期、检查项目及结果、清场负责人…
第一百九十八条 目录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