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八章 文件管理 第五节 批包装记录 第一百七十八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一百七十八条 第八章 文件管理 第五节 批包装记录 第一百七十八条 批包装记录应当有待包装产品的批号、数量以及成品的批号和计划数量。原版空白的批包装记录的审核、批准、复制和发放的要求与原版空白的批生产记录相同。 第一百七十七条 目录 第一百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