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八章 文件管理 第一节 原则 第一百五十八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一百五十八条 第八章 文件管理 第一节 原则 第一百五十八条 文件应当定期审核、修订;文件修订后,应当按照规定管理,防止旧版文件的误用。分发、使用的文件应当为批准的现行文本,已撤销的或旧版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 第一百五十七条 目录 第一百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