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五章 设备 第六节 制药用水 第九十七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九十七条 第五章 设备 第六节 制药用水 第九十七条 水处理设备及其输送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应当确保制药用水达到设定的质量标准。水处理设备的运行不得超出其设计能力。 第九十六条 目录 第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