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三十八条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三十八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每年进行自检,监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情况,评估企业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提出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