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未经批准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的,对委托方和受托方均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