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章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药品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五条 第二章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药品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其药品购销行为负责,对其销售人员或设立的办事机构以本企业名义从事的药品购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