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章 药品上市注册 第二节 药品上市许可 第四十条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十条 第三章 药品上市注册 第二节 药品上市许可 第四十条 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审评期间,发生可能影响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重大变更的,申请人应当撤回原注册申请,补充研究后重新申报。 申请人名称变更、注册地址名称变更等不涉及技术审评内容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药品审评中心并提交相关证明性资料。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