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标准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药品标准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开展药品标准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药品标准的国际协调。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