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广告审查机关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