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草原防火条例(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草原防火条例(2008年) 第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对在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