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章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茧丝质量监督 第四条 国家推行茧丝质量公证检验制度。桑蚕干茧销售逐步实行质量公证检验;其他有必要进行质量公证检验的茧丝(含国家储备的茧丝),由国家确定实施公证检验的茧丝品种、类别和实… 第五条 纤维质量监督机构可以在茧丝收购、加工、销售、承储活动所涉及的场所实施茧丝质量监督检查。 第六条 纤维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茧丝质量监督检查,以及根据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第七条 纤维质量监督机构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对茧丝的质量进行检验;检验所需样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从被检查的茧丝中抽取,并应当自抽到检验样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检… 第八条 茧丝经营者、使用者对依照本办法进行的茧丝质量公证检验或者茧丝质量监督检查中实施检验(以下统称原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 第三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