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章 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所称“仪评”是指通过仪器检验的结果评定桑蚕鲜茧的质量、数量。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