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条
第二条 茧丝经营者(含茧丝收购者、加工者、销售者、承储者,下同)从事茧丝经营活动,纤维质量监督机构对茧丝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茧丝是蚕茧和丝的统称。蚕茧主要包括桑蚕鲜茧、桑蚕干茧、柞蚕鲜茧、柞蚕干茧等。丝主要包括生丝、绢丝、䌷丝等。
本办法所称的茧丝加工主要包括桑蚕干茧的加工、柞蚕干茧加工、生丝的生产、绢丝的生产、䌷丝的生产等。
本办法所称的茧丝是蚕茧和丝的统称。蚕茧主要包括桑蚕鲜茧、桑蚕干茧、柞蚕鲜茧、柞蚕干茧等。丝主要包括生丝、绢丝、䌷丝等。
本办法所称的茧丝加工主要包括桑蚕干茧的加工、柞蚕干茧加工、生丝的生产、绢丝的生产、䌷丝的生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