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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清洁产业统计分类(2021)(2021年)

发布机关 国家统计局
效力 现行有效

一、 分类目的

二、 分类范围和适用领域

三、 编制原则

(一)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政策为指导。本分类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基本遵循,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 (二) 以现行统计分类标准为基础。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对符合节能环保清洁产业特征的有关活动进行再分类。 (三) 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为依据。本分类以贯彻落实《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为主线,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战… (四) 注重实际可操作性。本分类立足现行统计制度和方法,充分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以保证能够采集到节能环保清洁产业活动的数据。

四、 结构和编码

第1行 第2行 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八章 其他规定分则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附则 第3行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章 共有 第八章 相邻关系 第九章 B有权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四章 地役权 第十五章 一般规定 第十六章 抵押权 第十七章 质权 第十八章 留置权 第十九章 占有附则 第4行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方式 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四章 产品责任 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七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章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和物品损害责任附则 第5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章 工伤保险 第五章 失业保险 第六章 生育保险 第七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八章 社会保险经办 第九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6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第三章 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 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第五章 行政强制执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7行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章 回避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六章 证据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八章 调解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一章 诉讼费用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十四章 管辖 第二十五章 送达、期间 第二十六章 仲裁 第二十七章 司法协助附则 第8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七章 公司债券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9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10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五章 规章 第六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七章 附则 第11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章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第四章 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 第五章 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 接管和终止 第七章 财务会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12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四章 上市公司收购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 第六章 证券公司 第七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八章 证券服务机构 第九章 证券业协会 第十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13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五章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14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汇票 第三章 本票 第四章 支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第七章 附则 第15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保证 第三章 抵押 第四章 质押 第五章 留置 第六章 定金 第七章 附则 第16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三章 债务人财产 第四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五章 债权申报 第六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七章 债务人企业和解 第八章 破产宣告 第九章 破产清算 第十章 重整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17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 第三章 投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18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19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五章 消费者组织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20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 损害赔偿 第五章 罚则 第六章 附则 第21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价行为 第三章 价格总水平调控 第四章 价格监督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22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垄断协议 第三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 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六章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23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24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25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 第三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五章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26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27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28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三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四章 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 第五章 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29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五章 工业污染防治 第六章 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 第七章 扬尘污染防治 第八章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九章 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30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标准和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 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 第六章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第七章 突发水污染事故处置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31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三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32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措施 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33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第三章 海洋生态保护 第四章 海洋污染防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34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35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 第五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36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37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洪规划 第三章 防洪工程设施管理 第四章 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管理 第五章 防洪区内的建设管理 第六章 防洪抢险和紧急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38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地震监测预报 第三章 地震灾害预防 第四章 地震应急救援 第五章 震后恢复重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39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和采矿登记 第三章 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 第四章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40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路规划 第三章 公路建设 第四章 公路养护 第五章 公路管理 第六章 收费公路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41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港口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港口经营 第四章 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42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铁路建设 第三章 铁路运输企业 第四章 铁路运输 第五章 铁路安全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43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民用航空器 第三章 民用航空器国籍 第四章 民用航空器权利 第五章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 第六章 民用航空器飞行 第七章 空中交通管理 第八章 民用机场 第九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十章 国际航空运输 第十一章 通用航空 第十二章 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 第十三章 损害赔偿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 附则 第44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邮政设施 第三章 邮政服务 第四章 邮政资费 第五章 邮件和汇款的寄递 第六章 邮政用品用具 第七章 邮政监督管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45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电信业务经营者 第三章 电信资费和电信服务 第四章 电信建设 第五章 电信安全 第六章 互联互通 第七章 资源管理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46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电力建设 第三章 电力生产与电网管理 第四章 供电与用电 第五章 电力设施的保护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47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水土保持规划 第三章 水土流失的预防 第四章 水土流失的治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48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沙治沙规划 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四章 土地沙化的治理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49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森林经营管理 第三章 森林保护 第四章 植树造林 第五章 森林采伐 第六章 林地保护利用 第七章 森林公园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50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草原的权属 第三章 草原的保护 第四章 草原的建设 第五章 草原的合理利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51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渔业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渔业生产 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52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野生动物保护 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53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第三章 考古发掘 第四章 馆藏文物 第五章 民间收藏文物 第六章 文物出境进境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54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55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第三章 测绘资质资格 第四章 测绘作业管理 第五章 测绘成果 第六章 测绘市场管理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56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 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 第四章 计量监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57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58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认证机构 第三章 认证 第四章 认可机构 第五章 认可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59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进出口商品检验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60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海关的设置及职权 第三章 进出境运输工具 第四章 进出境货物 第五章 进出境物品 第六章 关税 第七章 海关事务担保 第八章 海关监督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61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检疫 第三章 传染病监测 第四章 卫生监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62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进境动植物检疫 第三章 出境动植物检疫 第四章 动植物检疫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63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64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第四章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五章 药品管理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七章 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 第八章 药品监督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65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传染病预防 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五章 医疗救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66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婚前保健 第三章 孕产期保健 第四章 遗传病诊断 第五章 助产技术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67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四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68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献血者和采血机构 第三章 临床用血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69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章 职责 第四章 标志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70行 第71行 第72行 第73行 第74行 第75行 第76行 第77行 第78行 第79行 第80行 第81行 第82行 第83行 第84行 第85行 第86行 第87行 第88行 第89行 第90行 第91行 第92行 第93行 第94行 第95行 第96行 第97行 第98行 第99行 第100行 第101行 第102行 第103行 第104行 第105行 第106行 第107行 第108行 第109行 第110行 第111行 第112行 第113行 第114行 第115行 第116行 第117行 第118行 第119行 第120行 第121行 第122行 第123行 第124行 第125行 第126行 第127行 第128行 第129行 第130行 第131行 第132行 第133行 第134行 第135行 第136行 第137行 第138行 第139行 第140行 第141行 第142行 第143行 第144行 第145行 第146行 第147行 第148行 第149行 第150行 第151行 第152行

五、 有关说明

(一) 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对应关系。国民经济某行业类别仅部分活动属于节能环保清洁产业,则在行业代码后加“*”做标识,并在… (二) 本分类提供了“产品和服务索引”,对第三层所有加“*”类别列出了指导性的节能环保清洁产品和服务,该产品和服务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相同产品和服务…

六、 节能环保产业代码节能环保产业

七、 清洁生产产业

八、 清洁能源产业代码清洁能源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