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办法(试行)(2008年) 第三章 信息发布的方式 第三十二条 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办法(试行)(2008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信息发布的方式 第三十二条 每日16:00前,电力调度机构将次日机组发电计划曲线、有关设备检修计划下达相应发电厂,同时通过网站向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发布次日96点全网电力负荷预测曲线、机组发电组合方案。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