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2012年) 加强节能减排执法监督,依法从严惩处各类违反节能减排法律法规的行为,实行执法责任制。强化重点用能单位、重点污染源和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联网共享。完善工业能源消费统计,建立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季度统计制度,强化统计核算与监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节能管理体系,形成覆盖全国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突出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计量管理、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等监督检查。

加强节能减排执法监督,依法从严惩处各类违反节能减排法律法规的行为,实行执法责任制。强化重点用能单位、重点污染源和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联网共享。完善工业能源消费统计,建立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季度统计制度,强化统计核算与监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节能管理体系,形成覆盖全国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突出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计量管理、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等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