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年) 第五章 市场配置 第二十七条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市场配置 第二十七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有偿供应各类建设用地时,应当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中明确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定。 在供应住宅用地时,应当将最低容积率限制、单位土地面积的住房建设套数和住宅建设套型等规划条件写入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