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艾滋病防治条例(2019年) 第二章 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 艾滋病防治条例(2019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开展有关课外教育活动。 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应当组织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