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条 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 第五十条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需要和艾滋病流行趋势,储备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检测试剂和其他物资。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