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包括:

从境外进口或者向境外出口艺术品的经营活动;

以销售、商业宣传为目的在境内公共展览场所举办的,有境外艺术品创作者或者境外艺术品参加的各类展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