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二章 船舶和人员管理 第五条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五条 第二章 船舶和人员管理 第五条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编制安全和防污染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护、消防和人员防护等设备及器材。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