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章 包装和集装箱管理 第十四条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包装和集装箱管理 第十四条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用集装箱、船用可移动罐柜等货物运输组件和船用刚性中型散装容器,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船舶运输。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