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章 包装和集装箱管理 第十二条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包装和集装箱管理 第十二条 拟交付船舶载运的危险货物包装,其性能应当符合相关法规、技术规范以及国际公约规定,并依法取得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