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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2007年) 第F36.201条

第F36.201条 数据的修正

当温度超过20°±5℃(68±9℉)的范围或相对湿度低于40%时,必须将得到的噪声数据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方法修正到25℃(77℉)和70%相对湿度。

必须使用本节(c)中规定的性能修正。修正量必须按本附件规定的方法来确定,并按代数和加到测得的值上。此修正量限于5dB(A)以内。

性能修正必须按以下公式计算:

R/C—审定的最佳爬升率(单位:米/秒)

当起飞到15米(50英尺)高度时的距离未列为经批准的性能资料时,则单发飞机必须使用610米(2000英尺),多发飞机必须使用825米(2700英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