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2007年) 注:
注: 当声入射角为0°时,声音“法向(垂直)入射”到传声器;当声入射角为90°时,为“切向入射”。
A36.3.1.4 基准方向:以度为单位,由传声器生产厂规定的相对于 0°声入射角的声入射方向,在该方向上传声器的自由场灵敏度水平在指定的容差范围内。
A36.3.1.5 传声器系统的自由场灵敏度:是指定频率的正弦平面声波,按规定的声入射角入射时,传声器系统输出的均方根电压与没有传声器时该位置的均方根声压的比值,以伏特/帕斯卡为单位。
A36.3.1.6 传声器系统的自由场灵敏度级:是指20乘以以10为底的传声器系统自由场的灵敏度与1伏特/帕斯卡基准灵敏度比值的对数值,以dB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