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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2007年) 第J36.203条

第J36.203条 噪声级的计算

为验证符合本附件第J36.305条的噪声级限制,每次有效飞越的SEL噪声级,按本附件第J36.205条修正到基准条件后,必须对该系列飞越算术平均得到一个SELdB(A)平均值。除非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规定或批准,不得在平均过程中取消某一飞越飞行。

直升机飞越审定测量可接受的最小采样数是6次。最小采样数必须足够大以便在不超过1.5dB(A)的范围内建立统计上的90%置信度。

所有使用的数据和按本条要求进行的计算,包括90%置信度的计算必须成文并按本附件第J36.111条的报告要求进行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