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航空发动机适航规定(2016年) 第33.15条 航空发动机适航规定(2016年) 第33.15条 第33.15条 材料 发动机所用材料的适用性和耐久性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建立在经验或试验的基础上; 符合经批准的规范(如工业或军用规范),保证这些材料具有设计资料中采用的强度和其他性能。 第33.11条 目录 第33.17条